•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智迪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51,188,713.82元,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52,156,301.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687,064.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13,340.5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687,064.58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24,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
活 动 相 关 的资 产除 外 ) 等 财 务报表项 目 核 算及 列报合 计金 额分 别为
361,773,500.00 元 和 358,707,480.54 元 , 分 别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27.36% 、
21.95%,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