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59:49 股吧网页版
智迪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国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国梅,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2 月,任宝武重工有限公司外销员;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2
月,历任大西洋银行珠海分行业务员、会计;1999 年 3 月至 2006 年 8 月,历任
广东中拓正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技术合伙人;2006 年 9月至今,任斯丹达(珠海)电子配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理总经理;2021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按时亲
自出席和列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于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的股东会均能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依法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 5 次,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慎审议与把关。期间,积极参与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过程及审计质量开展监督、指导并提出专业合理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专业决策与监督职责,有效发挥了风险防控与治理监督作用。

2、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参加董事会战略
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评估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及治理机制建设方面的成效与规划,结合行业趋势与监管要求,确保相关披露内容完整、规范。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年度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对报告期内涉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所审议事项发表同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