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定性,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公司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越南盾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且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除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一定比例保证金(或授信额度)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保证金(或授信额度)比例根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产品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流程、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及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经营管理层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对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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