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8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
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2.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77,5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2日、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3,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6,07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原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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