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4 18:56:21 股吧网页版
民生健康: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源集团”、“投资标的”)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技源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技源集团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关于公司是否符合技源集团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并具备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将由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其他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战略配售的最终认购金额,以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的最终配售结果为准。

2、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战略配售认股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战略配售认股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41344724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成立时间:2002 年 9 月 17 日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锦绣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龙玲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软骨素、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依普黄酮、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 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食品的生产、加工,消毒剂(不含危险品)的包装服务,提供质检技术服务;银杏黄酮、茶多酚、大豆
异黄酮、硫酸软骨素、氨基葡萄糖、依普黄酮、丙酮酸盐、肌酸、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 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的研究、开发、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药品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中草药种植;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100,185.7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