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生健康”)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独立董事刘
玉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独立董事刘玉龙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出具的《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0)。
(四)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
施完毕。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根据《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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