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竺福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董事丁建萍、刘玉龙、朱狄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全力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面对药店零售行业的持续震荡和承压、整体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消费需求迭代升级等挑战,公司以“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新项目”四新策略为核心,在巩固维矿核心优势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营养素补充剂、治疗型用药、益生菌、医美等业务发展,全面布局大健康产业。公司经营管理层扎实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圆满完成 2025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整体经营成效达到预期。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决议,持续深化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丁建萍、刘玉龙、朱狄敏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应内容。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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