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 6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2024 年度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4 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赔付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实施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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