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 2025 年度,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朱狄敏,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助理研究员;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2014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教授职称,兼任本公司、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卡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2025 年,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及所有股东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会议
5 3 2 0 0 否 1
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在会议前主动了解会议相关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全面掌握公司的整体生产运营与经营状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所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照规定流程推进,确保了会议决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在参与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时,本人对每一项议案内容都进行了细致分析,确认这些议案充分考虑并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下赞成票,未投出任何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并作为独立董事受邀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专委会类
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意见
议案一:《关于确认公司高级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
2025/1/23 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 同意
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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