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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6:48:28 股吧网页版
民生健康: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情况及业绩承诺情况

(一)战略合作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进行战略
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意向协议各签署方已完成意向协
议中规定的主要先决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浙江)”)收购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山东)”)100%股权具体事宜,
与中科嘉亿等主体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民生中科(浙江)55%的股权,民生中科(山东)为民生中科(浙江)的全资子公司并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1、承诺主体:潘玉林、司书锋、潍坊智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业绩承诺内容:承诺主体承诺民生中科(浙江)2025 年、2026 年、2027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 万元、800 万元、1,000万元,且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400 万元,实际经营业绩以民生健康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报表为准,且不考虑收购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的摊销;业绩承诺期内,因公司(含其子公司)对其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权支付费用(如有)可补充确认为对应当年业绩承诺的净利润。且,承诺主体承诺民生中科(山东)2024 年经营正常运行并实现预期利润。

3、业绩补偿及触发条件:如业绩承诺期内每一期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90%或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的,则承诺主体同意以无偿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向民生健康出让民生中科(浙江)股权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承诺主体应于每一期审计结果出具后 30 天内向民生健康补偿完毕。

4、超额业绩奖励:若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因股权激励产生股权支付的费用(如有)后,在业绩承诺期内,民生中科(浙江)实际实现的三年累计净利润超出的部分,应当以超出部分金额的 3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发放给民生中科(浙江)及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具体方式届时由民生中科(浙江)的总经理提出方案,并提交届时公司或民生中科(浙江)有权机构进行决策。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民生中科(浙江)2025 年度还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4.51 万元,高

于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数 600 万元,实现率 105.75%,达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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