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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机认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决定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的影响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1.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内;
2.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内。

制订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的影响金额超过上述标准之一的事项方案。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

(十三)决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
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等;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制定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等;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制订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十一)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二)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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