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
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 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方面,立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会议,对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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