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5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6-017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20,446,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402,002.10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8,402,002.1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3.43%。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446,66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1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
1 08*****457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 权 益 分 派 业 务 申 请 期 间 ( 申 请 日 : 2026年 5月 25日 至 登 记 日 : 2026年 6 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金凯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发行人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6号
咨询联系人:王琦
咨询电话:041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