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从客观、公正立场出发,作出独立判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玉坤,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2000年7月至今历任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法律系教师、副教授,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兼职律师,现任北京融商(大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法律系副教授,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
本年度出席历次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郭玉坤 5 0 0 2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02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上述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分别独立提出审核建议或意见。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和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意见类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
郭玉坤 1 1 1 通过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委员会会议,审议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对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事项回避表决,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委员会会议,对使用自
有资金向子公司Kingchem Life Science LLC增资用于Kingchem Laboratories Inc.
实施建设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修订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行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委员会会议,审议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强化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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