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固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 89 人。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
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2025 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
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政旦志远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
关信息后,认为政旦志远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
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政旦志远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
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在执业
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
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审期内,审计委员会与政旦志远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
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政旦志远
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
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
加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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