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的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制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铜箔销量 目标净利润
(万吨) (人民币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度 16 6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度 18 1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度 20 15
注:1、“铜箔销量”为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铜箔销量,下同;
2、“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当年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下同。
假设各考核年度的销量指标完成率为 A(A=当年实际销量/目标销量),净利润指标完成率为 B(B=当年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计算如下:
考核指标 指标完成情况 对应归属比例
A≥100% 100%
铜箔销量 80%≤A<100% 80%
A<80% 0%
B≥100% 100%
净利润 80%≤B<100% 80%
B<80% 0%
1、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 A≥ 100%或 B≥ 100%,
X=100%;
公司层面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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