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落
实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创新驱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驱动成长,依托自身科研创新平台,发挥多学科交叉技术优势,持续推动电解铜箔材料性能升级,满足超长续航电动汽车、低空经济、高 AI 算力等下游高端场景对材料的更高要求,为高端应用电解铜箔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和自主可控做出贡献;坚持锂电铜箔及电子电路铜箔的双轮驱动战略,以行业最先进的电解铜箔材料服务于新能源、人工智能、高速通讯等下游产业,携手全球合作伙伴共同促进全产业链的发展;为持续锻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坚定不移地加大研发投入。公司汇聚尖端科研人才与先进实验设备,全力攻坚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
未来,公司将深度洞察技术演进趋势与客户核心需求,持续加码高附加值产品研发,构建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系统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推动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双提升,持续扩大领先优势。此外,公司将加速 AI 大模型技术创新、技术平台迭代及智能化流程融合,开创 AI 与电解铜箔制造深度融合的新范式,以数智化驱动生产力跃升,激发全员创新动能。
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搭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构成的治理架构,并设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根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监管制度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
未来,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职能支撑,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公司坚持以依法合规为底线,以透明高效为目标,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除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外,通过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电话会议、互动易平台回复及投资者热线接听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沟通,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与透明度,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构建互信共赢的良好投资者关系生态,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拓展互动深度与广度,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持续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稳健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坚持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为
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积极回报股东。2026 年 4 月 24 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630,322,000股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47,296股后的总
股本 627,574,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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