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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52:47 股吧网页版
德福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霆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雷霆)

各位股东及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雷霆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上年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雷霆,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
业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专业。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斯坦
福大学化工系博士后,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北京大学工学院材料与工
程系特聘研究员;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特
聘研究员;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聘副教
授;2025.02 至今任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雅特聘教授;2021 年 3月至今任德福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人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内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10 10 0 0 否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12 次,共审议 54 项议案,
没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定向增发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的定期财务状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并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8 天,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成效,动态跟踪重大经营决策实施进程,持续关注财务运营状况与市场环境变化。在此基础上,本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运用电话会议、线上平台及实地调研等方式,与董事团队、高管层及业务骨干保持高频互动,就行业政策调整、市场格局演变等关键议题开展专项研讨。

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高度重视治理协同效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构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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