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爱东,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肇庆市风华锂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工会主席,深圳市前海骛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兼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深圳市前海骛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2023 年 12 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
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回避表决除外),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进行了薪酬考核和确认,对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参加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进行了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到公司现场履职共计 16 天,积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及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新办公场所投入使用,本人赴公司办公及生产现场调研,并与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生产、管理等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本人任职后,公司组织了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现场交流会,全面介绍公司研发、生产与制造、市场及业务等各模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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