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50:52 股吧网页版
智信精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立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立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