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智信精密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4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
3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44.00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实
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4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44.00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为 50,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 2,000,000.00 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扣除本次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 48,000,000.00 元后的余额合计480,802,644.00 元转入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扣除其余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026,393.9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6,250.0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经董事会批准,于 2025 年 9 月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修订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本年度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含扣除
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 招商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 755920424210906 15,536.55
器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智诚精工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512913742910108 563.83
技有限公司 州分行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755920424210707 671.94
器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4031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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