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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3:05:18 股吧网页版
智信精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智信精密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诚”)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华智诚提供无息借款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结项,实际投
入 162,496,725.71 元,故在募投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公司对华智诚形成债权 162,496,725.71 元。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智诚增资 162,496,725.71元,其中 20,000,000 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 142,496,725.71 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智诚注册资本将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
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智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1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 31,047.08 21,884.67 2025-3-3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71 3,887.71 2025-12-31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76.58 1,176.58 2025-12-31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合计 40,111.37 30,948.96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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