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
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董事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位职责和/或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薪酬方案,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等综合评定薪酬。
3、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在涉及绩效工资的情况下,绩效工资以月度为考核周期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 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