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5〕01005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尚水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讨论及回复,具体情况如下文,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
特别说明: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4
问题 2.关于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 18
问题 1.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24 年第二季度以来,锂电池行业产能利用率回升明显,头部锂电制造企业重新推进其原有规划产能建设、投产进度,带动验收进度加快。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收入分别为 1.94 亿元、2.91 亿元、
4.19 亿元和 1.44 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49.04%、48.39%、65.78%和 36.29%。发
行人最近一期对比亚迪销售规模、占比均下降。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8.10%、57.08%、48.72%和 53.65%,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发行人降低新获取订单报价,2025 年 6 月末在手订单毛利率预估在 25%左右。
请发行人披露:
(1)2025年下半年以来逐月订单验收周期情况,与下游行业企业产能建设、投产进度等的匹配情况,验收进度较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2)2025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规模、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在手订单、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扩产计划等,分析发行人与比亚迪合作是否出现不利变化,合作是否具有持续性。
(3)分析发行人 2025 年 6 月末在手订单较之前各期期末降幅较大的原因及
合理性;结合新增在手订单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就发行人毛利率变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并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中相关风险揭示。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
(一)2025 年下半年以来逐月订单验收周期情况,与下游行业企业产能建
设、投产进度等的匹配情况,验收进度较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1、2025 年下半年以来逐月订单验收周期情况
2025 年 7-11 月,公司系统及设备类产品的逐月验收周期情况如下:
单位:月
收入确认期间 2025 年 7 月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9 月 2025 年 10 月 2025 年 11 月
合同执行周期 23.38 22.65 23.37 20.21 20.26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及设备类产品的合同执行周期分别为 17.53 个月、18.12
个月、23.20 个月和 28.63 个月。公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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