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45:13 股吧网页版
尚水智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对内,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管理,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控,推进内部治理流程规范化。对外,公司把握下游行业扩产和技术升级带来的市场机会,持续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积极开拓境内外市场,争取优质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367.30 万元,同比增长 26.25%;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625.81 万元,同比增长 2.45%。
二、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选
举金旭东先生、曾丹丹女士、吕绍林先生、李黔先生、石桥先生、梁伟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范伟红女士、刘剑洪先生、谢佑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金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吕绍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聘任了新一届管理层,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将持续秉承战略方向,聚焦核心主业发展。
三、202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有效、完整。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2025 年,在董事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内部规范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检查,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制度体系。

未来,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建设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2026 年董事会工作展望

2026 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深化结构调整,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围绕公司战略,推进持续发展

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对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和领导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力争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

(二)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持续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不断强
化董事履职保障与专业支撑。通过建立高效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传递监管法规、行业政策变化;定期组织董事开展监管法规学习、履职能力培训,持续提升董事专业素养与决策能力。同时,积极推动董事深入生产一线、项目现场及研发平台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布局等实际情况,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审慎决策提供坚实保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防范重大风险

继续发挥董事会的治理体制,厘清治理主体权责关系,梳理决策授权体系;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则,修订并细化公司相关制度;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定期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不断完善,重点对公司依法运作、投资并购、财务管理、债务风险、关联交易等情况实施监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