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优——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建优,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5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担任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水利工程系团总支书记;
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担任扬州大学社会科学系教师;200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 年 10 月
至今,担任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兼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兼任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兼任深圳市崧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兼任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兼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兼任招商局
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3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会。本人 2025 年
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参 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加董事会会 会次
数 议 数
王建优 1 0 1 0 0 否 1
截至 2025 年 2 月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董事会
上认真阅读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 1-2 月,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
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切实履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未出现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就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审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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