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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55:28 股吧网页版
陕西华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玉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范玉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7
年 1 月,中共党员,律师,本科学历。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19年 12 月,任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管委会成员;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公
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董事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范玉华 6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

1、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
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无缺席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银行授信等 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
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本人就《关于变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议案认

3、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
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关于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保障审计工作的及时、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对规定信息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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