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从业人员总数 4,000 余名,其中合
伙人 237 名、注册会计师 1,30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72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及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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