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长华化学
股票代码:301518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4005-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1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
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华化学/上市 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长华化学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
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厦门创丰 指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
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昕锐 指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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