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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19:11:20 股吧网页版
长华化学: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年12月17日—2025 年6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该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均未进行任何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除激励对象之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除激励对象之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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