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7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需要,聘请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保荐机构,并与东亚前海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亚前海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一、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与东亚前海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东亚前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 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537,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478,130.1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5,059,369.8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4928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行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活期、协
有限公司张家港市 10527201040020651 42,340,035.71
长华 定存款
南沙支行
化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8112001014100750170 2,754,521.60 活期
股份
支行
有限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张家港港 32250198625500002582 - 已注销
城支行
长 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活期、协
化 学 有限公司张家港港 32250198625500002915 30,360,120.45
定存款
科 技 城支行
( 连
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港 )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8112001012900880735 17,518.26 活期
有 限 支行
公司
合计 75,472,196.02 —
注:1、因上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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