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78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长华化学”)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原定至 2026 年 5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及提升运营管理成
效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顾仁发先生、张秀芬女士、陈凤秋先生、顾磊先生、徐文跃先生共 5 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殿胜先生、赵彬先生、张凌女士共 3 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殿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总数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卢睿先生将于第四届董事会正式组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何海东先生将于第四届董事会正式组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睿先生、何海东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顾仁发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高级经济师职称,完成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总经理及全球 CEO 课程培训,获得比利
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1982 年 3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江南模塑有限公司
营销部经理;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4 月,自主创业、筹办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顺集团”);1995 年 5 月至今,任长顺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江苏长华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
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长华化学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仁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顾仁发先生与董事张秀芬女士为夫妻关系,与董事顾磊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顾倩女士为父女关系。顾仁发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顺集团60%股权,张秀芬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顺集团40%股权,顾仁发先生和张秀芬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长顺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6,310.720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顾仁发先生儿子);顾仁发先生和张秀芬女士、顾倩女士、顾磊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四人与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59.9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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