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2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倩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9号)同意注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311股于2026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40,178,204股增加至145,469,515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其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比例 从 59.9236% 被 动稀释至57.7439%,触及1%整数倍。
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2 顾倩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保税区扬子江化学工业园
青海路18号1幢1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保税区扬子江化学工业园
青海路18号1幢101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1月 22日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291,311股人民币
普通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相应增加,控股股
东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倩女士
权益变动过程 及一致行动人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
购对象,其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发行完
成后,其合计持股比例从59.9236%被动稀释至
57.7439%,触及1%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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