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9号)文批准,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华化学”“发行人”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亚前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长华化学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1 月 5 日。根据发行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35 元/股。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为 28.76 元/
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5,291,311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5,291,311 股,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未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规定 35 名投资者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股) (月)
1 谢瑾琨 1,362,862 39,999,999.70 6
2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62,862 39,999,999.70 6
3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91,653 20,300,015.55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1,431 19,999,999.85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1,073 14,999,992.55 6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
6 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 340,715 9,999,985.25 6
石华盈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 340,715 9,999,985.25 6
合计 5,291,311 155,299,977.85 -
发行人与以上 7 名发行对象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于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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