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长华化学使用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1,311 股,发行价格为 29.3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5,299,977.85 元。
2026 年 1 月 13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6〕D-0002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止,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299,977.85 元,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442,698.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2,857,279.65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299,977.85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二氧化碳聚醚项目(一期) 74,294.85 15,53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使用安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将 104,532,000.00 元以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资金类别 预先投入资金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二氧化碳聚醚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104,532,000.00 104,532,000.00
(一期) 合计 104,532,000.00 104,532,000.00
注:以上银行承兑汇票均未到期,发放银行均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期限均为 6 个月。
(四)发行费用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442,698.20 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698,113.20 元(不含税)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531,078.35
元。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发行费用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的具体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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