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8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537,5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851,450,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2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555,081,747.08 元。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240,830,581.83 元,各项目的投
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40,524,855.23 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5 年度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279,571,018.86
减: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40,830,581.83
减:本年度节余募集资金转出(注) 1,688.34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22,397.47
本年度理财收益 863,709.07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0,524,855.23
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1,688.34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所形成的节余款,已转入公司和相应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属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协议主要内容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连云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其下属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协议主要内容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华连云港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其下属支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协议主要内容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 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更换保荐机构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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