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华化学”)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面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姓名 董事会职务 任期
张凌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 2025 年 11 月至 2028 年 11 月
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凌女士,198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法律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上海瀚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2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正式就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
间公司召开了 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出 现场 以电子通 是否连续两
席次 出席 信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张凌 2 1 1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任职期间未有缺席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本人出席的公司 2025 年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出席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电子通信方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张凌 1 1 0 0 0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电子通信方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张凌 1 1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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