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9.80 元/
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7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12.8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6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1,653,556.72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34,2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7%,最高成交价为 13.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6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64,971,781.9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079,000 股公司股票
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 ”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8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955,242
股。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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