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贡献及公司经营情况确定,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原则上不发放津贴,确有必要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职务津贴标准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每人税前人民币 8 万元/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其所承担的关键业绩指标、风险责任、业务能力及团队建设等因素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规定
1、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当年度结算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方案规定发放。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4、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利润分享、福利、津贴等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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