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证券代码:301520 证券简称:万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04,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6,666,667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 66,261,7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9,878,530.10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26,504,70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3,171,373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每 10 股转增股数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878,530.10 元÷66,666,667股)×10 股=2.981779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81779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与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26,504,706 股÷66,666,667 股)×10 股=3.975705 股(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为0.3975705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2981779)÷(1+0.3975705)。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为:以总股本 66,666,667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
本 66,261,7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人民币 19,878,530.10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6,504,70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3,171,373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04,900.00 股后的 66,261,7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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