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上大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966,667 股,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78,9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71,866,667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70,650,5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989%,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01,216,15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1.0011%。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3,722,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71,866,667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7,493,333 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8 户,具体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 44 户: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3 姚新春 15,000,000 11,000,000
4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 15,000,000 15,000,000
伙)
5 沈领姐 9,500,000 9,500,000
6 周军 8,500,000 8,000,000
7 桐乡特盖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6,000,000 6,000,000
合伙)
8 王艳华 4,880,000 4,880,000
9 上海南创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4,000,000 4,000,000
10 叶柒平 3,500,000 3,500,000
11 赣州康德尚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000,000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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