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522 证券简称:上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12 月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
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注册并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分别假设截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全部转股和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两者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
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证监会予以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准。
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8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 31.66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模拟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6、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51.51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7,029.97 万元。
情形一:假设 2026 年及 202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 2025 年持平;
情形二:假设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 2025 年增长 10%,2027 年相关指标均较2026 年亦增长 10%;
情形三:假设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 2025 年增长 20%,2027 年相关指标均较2026 年亦增长 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暂不考虑公司 2026 年、2027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9、未考虑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假设公司除本次发行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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