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7:24:41 股吧网页版
上大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522 证券简称:上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9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董事栾吉哲,独立董事姚俊臣、金锦萍和袁蓉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或简称为“本次发行”)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资金数额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一计息年度具体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有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