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商华军,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高级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副主任),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重庆冠达世纪游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冠达泰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 2 次,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6 次,未出现缺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商华军 在职 6 2 4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
在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
司进行问询。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高管进行讨论,凭借自身
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会后持续关
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公司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
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的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
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本人履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
开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制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议案》;(3)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
额管理制度>的议案》;(4)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兑现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
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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