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谢岚,作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谢岚,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英国)皇家测量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曾任重庆商社集团审计主管及财务主办、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重庆铂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重庆浩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重庆尚翎普华税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奕升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内,本人出席本公司股东会 2 次,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6 次,均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积极关注公司财务健康状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了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资产减值等关键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审议 1 项议案。本人作为
委员认真审查了陆龙华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关审查、聘任、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会计资质优势,针对独董专门会议的议案,重点关注财务监督、审计合规及风险管理,深入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2025 年度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关联交易等议案共 8 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结果进行了深入交流,尤其针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顺利完成本次年度审计工作。
(四)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本次履职的优势,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积极参与决策讨论,提供专业意见。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等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确保有效履行监督
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在财务合规、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完整;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审议,防范利益冲突;监督公司治理结构,确保管理层合规运作;在审计委员会等关键岗位中发挥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投资者信心。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