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人原任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因本人任期届
满后公司最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保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任期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13 日。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邓沫,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广州诚安信咨询有限公司等,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人。2019 年 9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了上
述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在实地考察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均作出了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共同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所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相关方案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财务负责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积极地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督促其做好外部审计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重点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积极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此外,本人关注互动易、各大股吧等,了解中小投资者的疑惑和诉求,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通过与公司经理层、财务、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产品及服务、经营管理、发展战略规划等各个方面的状况。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了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并做好了相应工作记录。
三、本人报告期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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