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249 号《关于同意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8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2,9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81,573,113.21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031,326,886.79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03,132.6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552.11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340.50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560.93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80,801.01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64,292.4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508.5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教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存放于
渤海银行深圳福田中心支行(账号:2029937217000485)、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940001230900019999)募集资金全部转出至其他相同募集资金用途的银行账户后进行销户。公司已于2025 年 9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