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 6,130,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256%)的持股 5%以上股东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毅达”)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2,1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494%,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新毅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 持有股份的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号 (股) 的比例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 5%以上
1 6,130,007 7.2256%
基金(有限合伙) 股东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34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2,1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494%,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高新毅达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高新毅达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高新毅达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期间持续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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