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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16:24:44 股吧网页版
福赛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79,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0,77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4,837,210 股的 1.69%。最高
成交价为 3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6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2,898,592.6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主要股东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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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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