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870,775 股后的 83,966,435 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0,075,972.20 元/84,837,210 股×10 股=1.187683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87683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837,210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
870,775 股后的 83,966,4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
(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75,972.2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9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870,775 股后的 83,966,435 股为基数。
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70,775.00 股后的 83,966,4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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